歐斯干語翻譯

*作者為拓威功令事務所合夥律師

若說靈界的譯者是靈媒,那麼法界的譯者就是律師了

法界譯者的工作也欠好做

法界 翻譯譯者要做足功課

譯者翻譯前最好有必然功力或做足作業,如斯譯作才翻得更妥當。當譯者功力不足或沒有做足作業,就會産生翻譯的笑話,例如將蔣介石(Chiang Kai-shek)翻成「常凱申」,或孟子(Mencius)翻成門修斯。律師也一樣,如果律師對特定案件沒有具有該領域專業常識,也沒有做好準備,就有可能將行內話一字不漏轉達給法院,造成法院理解毛病。

若何做好譯者工作,張華師長教師所譯翻譯 翻譯藝術一文說起:「譯者要對他所翻譯 翻譯作品有相同的體驗與領會…. 翻譯社可是,他應做的工作不但是浏覽罷了。他必需設法看做者所看到 翻譯,聽作者所聽到的,深切認識作者的生平以求重新體味他的經驗 翻譯社」律師要做好法界譯者的工作,也是如斯。最少要對他受任 翻譯案件有相當的領會,而律師除須詳閱案件資料外,還要盡量看到當事人所看到 翻譯、聽到當事人所聽的,以求還原真相。